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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五个一批”精准发力 实施“双六双帮”精准脱贫 ----聚焦海安探索东部发达地区解决相对贫困新路径

发布日期: 2016-06-01 发布人: 字号:[ ][][ ]

    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海安县立足县情和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创新扶贫脱贫工作机制,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双六双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即由县、区(镇)机关部门对全县6%左右的农村低收入人口、6%左右的经济薄弱村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围绕“五个一批”精准发力,坚持“开发式”扶贫和“救助式”保障有效衔接,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海安科学制定“双六双帮”时间表、路线图,将全县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00元的农户全部建立工作档案,并联入全国、全省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每个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均明确县、区(镇)、村干部建立帮扶关系,因户施策,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确保每年25%以上建档立卡的有劳动能力低收入家庭实现脱贫目标。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全部达到7000元,2020年再巩固提高。同时根据各行政村村营收入、负债情况和区位实际,从全县210个行政村中梳理排出15个重点经济薄弱村作为帮扶对象。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海安按照村民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区镇审核公示、帮扶部门核对、县公示的程序,共确认建档立卡扶贫对象9673户、16162人,其中一般贫困户2245户、4749人,低保贫困户5423户、9268人,散养五保户2005户、2145人。

因户施策实施精准帮扶是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海安本着精准施策、靶向治疗的原则,重点实施“五个一批”,即发展产业脱贫一批、培训就业脱贫一批、教育支持脱贫一批、医疗救助脱贫一批、社会保障脱贫一批。围绕“五个一批”总结提炼出18条“干货”措施,其中免缴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实行托底安置、设立奖学金等9条措施具有鲜明海安特色。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海安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农村扶贫开发的重点,更加“注重”造血功能的培育。对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的建档立卡家庭,根据实际,由帮扶单位支持发展种植、养殖业和传统手工业。通过发展产业、再就业,增加经营性、工资性收入,提高自我脱贫能力。海安将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县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具备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2万元,实行一年一借,一年一还,还后续借。属于微利项目的第一、二年分别给予全额贴息,第三、四年分别给予50%的贴息。对低收入农户发展的种植、养殖业,统一纳入县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并免缴应由农户承担的相应保费。

    培训就业脱贫一批:针对贫困人口就业难问题,海安积极为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提供“131”就业帮扶,即一次职业指导,三次有效岗位信息推荐,一次技能培训。帮扶部门和各区镇积极推荐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进相关企业,帮助他们在家门口就业。积极开发简单体力劳动工(保绿、保洁等)后勤保障类公益性岗位,由各区(镇)根据实际,对低收入农户特殊困难劳动力进行托底安置,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3落实到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培训就业脱贫一批:海安发挥“教育之乡”优势,力推教育支持脱贫一批。着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知识、学技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低收入家庭学前教育儿童免除保教费、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残疾学生享受全过程免费教育。对低收入家庭学前教育儿童、小学生每生每年发放生活补助经费1200元、1500元,对低收入家庭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生活补助经费2000元。个别特困的学生可再申请临时救助,确保全县每一个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针对低收入家庭学生设立每年总额20万元专项奖学金。

    医疗救助脱贫一批: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海安落实国家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要求,积极实施医疗救助脱贫计划。对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个人筹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贴。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对建档立卡低保五保家庭中患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支的基础上,每次住院分别按医保政策可报范围内自负费用的7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的救助封顶线为7万元。

    社会保障脱贫一批:对于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海安实行政策保障兜底脱贫。除符合政策的应保尽保外,海安对建档立卡五保供养户每户每月补贴4吨水、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免收主终端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对建档立卡低保户每户每月补贴5吨水,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按每月8元标准执行。海安将低收入农户全部落实到机关部门党员干部,每年资助结对的贫困户每户现金不得少于2000元。资金来源于节约的办公经费和党员干部捐款。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有需危房改造的,由帮扶部门和住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改造。

    帮户与帮村“两条腿走路”。海安将15个重点经济薄弱村,分别落实县机关部门结对,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部门积极为各村在招商引资、协税护税、村组道路、标准厂房招租等方面,提供信息、资金和人才等服务。“十三五”期间,列入市级帮扶的13个经济薄弱村每村筹资规模在300万元左右。其中,市财政对每村给予80万元补助,县财政补助不少于100万元,其余资金由薄弱村所在区镇、挂钩部门单位和企业筹集到位。资金由区镇统一规划建设标准厂房、购买营业用房等,以提升薄弱村发展能力。

       (海安县扶贫办  臧忠 孟圣山 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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