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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农民增收致富能力

发布日期: 2016-12-30 发布人: 字号:[ ][][ ]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通过实施分类指导,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激励力度,不断提升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全市建有家庭农场3571个,经营面积63.39万亩;“全托管”服务主体1145个,服务面积50.9万亩;工商年报公示农民合作社7293个;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250个。数量均居全省前列。有效促进了我市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长,预计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8800元,增幅约为8.7%。一是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去年我市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指导意见》,要求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和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本地农民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有序流转。今年,我市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确保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真正做到“确实权、颁铁证”。预计今年年底,80%的行政村完成登记颁证,50%的村通过验收,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为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提供有利条件。二是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新型经营主体良性发展。全面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形成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扩大交易范围,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产权进场交易。成功开通南通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并实现所有交易信息与省级平台直通对接。截止今年11月底,全市累计成交各类农村产权流转项目2192个,成交总额9.5亿元,交易面积13.4万亩。四是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为新型经营主体护航。在全省首开稻麦生产附加保险,新型经营主体全年每亩粮食保障水平从1100元提高到2000元,有效降低了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风险。全市有449个新型经营主体参加水稻目标价格附加险,参保面积12.78万亩。五是创新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市财政出资1000万元设立“裕农贷”(建农贷)信贷基金,授信总额放大20倍,通过创新抵押方式、提供授信服务等,重点解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目前已发放贷款1400多万元。六是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9月中旬,我市在福建漳州举办农业项目招商推介会,集中宣传、展示、推介南通农业,共推出了60个项目,涵盖现代农业园区、现代渔业、花卉苗木、生态休闲、农产品物流等七大领域。现场共签约18个项目,投资总额33.4亿元。七是构建农产品网销平台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建成南通特色农产品馆并入驻淘宝、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已经签约入驻52家农业企业,累计销售100.2万元。线下馆正在抓紧建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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