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农办)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对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及时提出具体政策意见与工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关于农村重大方针政策及主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参与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以及阶段性部署,并在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指导、组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市有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探索和建立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营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农村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私营个体经济发展;负责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会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受理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和举报,负责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牵头搞好农副产品市场调查和开拓工作;培育农民经纪人和农村运销队伍;指导农村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牵头抓好市级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名牌产品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指导发展创汇农业。
(六)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试验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和农村现代化试验项目;指导农业部门和基层信息系统建设;研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办法,参与指导农村小城镇建设。
(七)负责指导、协调农口各单位为农服务,牵头组织全市农村经济的重大活动,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协调并组织实施发展农村经济的项目和工程,协调做好有关资金安排、物资分配工作。
(八)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农村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交流、推广工作,负责分析全市农村工作动态。
(九)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口单位的党建、纪检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对干部任用提出意见;指导全市农经队伍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政治处(秘书处)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工作,组织承办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负责文件处理、政务信息、文书档案、年鉴、史志、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加强与农口单位、县(市)区农村工作部门的联系;搞好机关内部行政事务、拟定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负责机关党建、纪检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年度考核和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技术职务评聘、机关工人等级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口单位党建、纪检和班子建设等工作。
联系农民体协工作。
(二)农村经济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处
承担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对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年度和阶段性部署;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综合情况,掌握农村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农村先进典型经验;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研究制定政策,并督促检查落实;引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培育农民经纪人和农村运销队伍,牵头搞好市级农产品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龙头企业和科技园区建设;组织全市农村经济的重大活动,搞好农副产品市场调研和开拓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起草相关农村经济综合性报告和文件。
(三)农村经营管理与合作经济指导处
承担市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能。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指导农经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资格管理和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未尽事宜。
(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处
监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研究起草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负责集体资金筹集、使用情况的统计汇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民负担监控网络建设;监制农民负担监督卡;查处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受理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和举报。负责农经统计,组织对农村经济收益、农民收入的监测。
(五)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指导处(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参与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试验;组织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和农村现代化试验项目;指导农业部门和基层信息系统建设;研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办法,参与指导农村小城镇建设;负责市名优农副产品认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南通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主要责职:
1、负责《会计法》在农村基层的贯彻执行。
2、负责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村帐乡(镇)代理工作。
3、负责农经财务业务知识宣传普及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工作;调查处理涉及农村财务方面的来信来访。
5、负责农经队伍管理,实施对农经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岗位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农村会计证的审核发放。
6、组织开展农村财务电算化、信息化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财务软件应用的业务培训。
7、指导化解村级债务工作。
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职能处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邮编:226018
政治处:85215506 85098616
秘书处:85215501 85098611 Fax:85098612
发展处:85215511 85098621 Fax:
规划处:85215510 85098620 Fax:852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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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处:85215505 85098615 E-mail :yuhm6@hotmail.com
负担处:85215515 85098625
经管站:85215512 8509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