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7-27 发布人:fzc 字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三农”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涉及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科技、用地、用电等多个方面,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对扶持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政策的效应没有得到应有发挥。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正处在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有关扶持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的重要性

  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支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这些扶持政策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具有较强的指向性、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贯彻落实好这些扶持政策,有利于维护政策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调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民的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这不仅对农民就业增收、农业增值增效、农村繁荣稳定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贯彻落实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把推动政策落实作为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的重点内容

  近些年来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有:涉及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发展等的财政政策,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所得税、加工设备进口关税、农产品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信贷支持、金融产品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和骨干企业上市等金融政策,粮油加工业等投资政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保险政策,鼓励农业科技研发、引进和推广等方面的科技支持政策,土地流转等用地用电优惠政策,新出台的包括税收、就业保障金、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在内的一系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等(见附件)。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面梳理、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推动这些扶持政策有效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政策的协调配合

  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把推动扶持政策落实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议程,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积极协调农业各部门在人才队伍、原料基地、技术装备、市场品牌、基本建设、财政预算、外经外贸、质量标准、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政策,争取更多支持。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协调和紧密配合财政、发改、国土、工信、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现行扶持政策,及时反映情况;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督促检查,积极推动现行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推动政策落实的强大合力。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政策创设

  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摸清情况,认真听取加工企业和合作社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加强新政策创设,探索利用财政资金撬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新途径。积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扶持政策,围绕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重要领域,着眼于共性技术与设施装备研发应用、专用原料基地、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园区建设、主产区布局、品牌建设等重要环节,力争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投资、用地用电用水等政策方面实现新的突破,逐步建立完善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体系。

  五、大力营造贯彻落实扶持政策的舆论环境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通俗易懂、简单明了、喜闻乐见的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公开透明,使广大加工企业、合作社和农民了解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熟悉政策内容,明白操作流程,享受有关权利。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典型示范等活动,扩大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的社会影响。组织开展政策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落实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苏ICP备xxxxx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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