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南通市政府《关于扶持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66号)精神,全面把握我区经济薄弱村项目进展情况,加快经济薄弱村脱贫进程。10月18日,区政府办组织召开了我区经济薄弱村市级项目扶持论证会。
“十三五”期间,通州区13个村被南通市认定为市级经济薄弱村,每个被扶持的经济薄弱村筹资规模在300万元左右,用于购置标准厂房、商业用房、发展高效农业等项目建设。会上,13个村所在镇的分管领导,分别就本镇的经济薄弱村项目实施方案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区政府办、农工办、财政局、国土分局、住建局的领导参加了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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