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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首位“全国优秀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花落海安

发布日期: 2016-07-21 发布人:孙宝谭 字号:[ ][][ ]

  近日,由农业部组织的“群众信赖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评选活动结果正式揭晓:经省农委、农业部初审,采用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等方式,全国共产生42名“优秀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受到农业部表彰。海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孙宝潭同志名列其中,为全南通市唯一当选的优秀仲裁员。

  农业部办公厅发文,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宣传优秀土地承包仲裁员的先进事迹,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他们一心为民、依法维权、尽职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扎实做好深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工作,为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孙宝潭同志于2002年以来一直担任海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经营管理科科长,在基层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将农经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积累了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2005年,海安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孙宝潭自始至终参加了县仲裁委员会的筹建和日常工作,并于20056月被聘任为首批仲裁员。到2015年底,该同志参加调解仲裁的土地承包案件164件。孙宝潭同志在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辛勤奋战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第一线,忘我工作、积极奉献,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苏ICP备xxxxx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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