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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大扶持市级经济薄弱村发展力度

发布日期: 2016-08-03 发布人:任志强 字号:[ ][][ ]

近日,市政府办转发市农办、市财政局《关于扶持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力争到2020年,我市确定的92个市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力争提前12年完成任务。“十三五”前三年,每个被扶持的市级经济薄弱村筹资规模在300万元左右。其中,市财政给予每村80万元补助,薄弱村所在的县(市)区财政补助不少于100万元,其余资金由薄弱村所在的镇(街)、挂钩部门单位和企业等筹集到位,支持市级经济薄弱村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业园区购置标准厂房、职工公寓楼、商业街区购置商业用房等;扶持有条件的薄弱村以村集体为主体发展现代农业、高效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扶持村集体创办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购置农田机械)、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通过利用村内集体土地资源,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引导村民加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苏ICP备xxxxx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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